近日,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:*ST沐邦(维权),代码:603398)发布《2024 年年度业绩预亏更正公告》。

 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(证号:13301200210145176)表示,根据业绩更正公告,*ST沐邦涉嫌证券虚假陈述,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。

  最新公告显示,预计更正后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-130,000万元到-120,000万元,预计更正后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-120,000万元到-110,000万元,预计更正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-150,000万元到-130,000万元。

  此前公告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-45,000万元到-35,000万元,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-52,000万元到-42,000万元,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-144,000万元到-117,000万元。

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,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,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,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佣金和印花税损失。(厉健律师专栏)

  厉健律师表示,根据司法解释,暂定:在2025年1月25日到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*ST沐邦股票,并在2025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,可依法索赔。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。(*ST沐邦维权入口)

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、股票对账单(2025年1月1日至今)、联系方式等。

  (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厉健律师,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,2009年荣获“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”称号。2003年至今,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,成效显著。其中,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“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”,投资者诉祥源文化、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,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。)

*ST沐邦业绩预告“变脸” 受损股民可索赔  第1张